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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关晓海 郑铮 发布时间:2018-11-16 14:06:15
河南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近五年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副院长史小红,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刘怀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主任刘志会,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保振出席会议。
省法院庭长民三庭司晓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和陶凯元副院长在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副院长史小红从服务大局、执法办案、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总结了5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常见的疑难问题就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郑州、洛阳、新乡、平顶山、商丘6家中院分别介绍本辖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作法。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刘怀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主任刘志会,对人民法院知识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刘怀章介绍了河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状况,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统一侵权认定标准,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刘志会介绍了全省专利审查工作况以及审查员队伍建设情况,指出要构建和完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合力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指出,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全面把握和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形势、新任务,目前国际竞争格局态势表明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国际竞争主要会在科技、经济、人才、制度等方面全面展开,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和保护能力,成为衡量国际营商环境优劣的最重要的指标。知识产权审判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充分认识全球竞争态势变化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的新要求,要充分认识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的新任务以及创新型省份建设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的新需求。 胡道才强调,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更新知识产权审判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激励创新的理念。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不仅要确认创新的主体,还要注意保护创新成果可能带来的、应该带来的利益,要注意保护创新成果及其转化,使创新者能够获得比投入更大的利益。二是要坚持严格保护理念。激励创新必须要进行严格保护。只有通过对创新成果及其转化的严格保护,才能激发更多的人、更多的企业热爱创新。三是要坚持公平竞争的司法保护理念。公平竞争主要体现在允许、鼓励在前人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要注重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胡道才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丰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一是在司法保护的导向上,要由适度保护向全面保护转变。既要保护大型科研院所、大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品牌,也要保护中小企业、个人的创新成果和创新激情。二是要从重点保护转向全方位保护。要从保护创造发明、保护驰名商标、保护著作权,向更广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的领域拓展,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三是要从弱保护向强保护发展。要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四是要从高成本保护向低成本保护转变。要着力解决知识产权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维权时间长等保护难题,要注意回应企业家、创新主体的呼声,不要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胡道才强调,要尽快适应司法改革需求,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应该是精英化复合型人才,要具有与创新主体对话交流的知识结构和品质。在审判力量配置上,既要强调政治过硬,又要强调本领高强,要把最好的法官配备到知识产权队伍中来,以更好地发挥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为河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做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省各中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和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业务庭庭长、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副庭长,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机关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学者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来源:
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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