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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开展巡河行动保护长江干流水域生态环境
作者:戴有满 发布时间:2018-08-21 16:39:39
查看网箱养殖现场。 小码头漂浮垃圾。 灯光诱捕禁用渔具。
蓝天白云,清波荡漾,波光粼粼,这是贵州省天柱县白市镇清水江流域在网箱养殖兴起前的真实写照。清水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是贵州省第二大江,在天柱县流出省境,流经天柱辖区远口、白市等乡镇。随着清水江流域水电开发,形成了白市电站库区,库区网箱养殖迅速发展,一片雪白,无证养殖,乱拉乱建网箱现象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2017年12月1日,天柱县人民政府抓住全省开展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专项行动契机,印发了《清水江天柱水域网箱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方案》,明确至2017年12月底,清水江天柱水域网箱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经过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网箱养殖乱象得以遏制。但半年过后,库区网箱养殖乱象出现反弹。
2018年8月13日,天柱县检察院对白市库区进行巡查,发现库区沿岸的等口村上彭组“滩头湾”、大坪组“上溪坎脚”等水域有部分村民网箱养殖,使用禁用渔具灯光诱捕进行捕捞,部分废弃的网箱及附属设施没有拆除打捞清理,拦截了较多漂浮垃圾,库区靠河岸、湾头沿线水域漂浮着大量塑料餐饮盒、玻璃瓶、树枝等垃圾,特别是小码头的大量漂浮垃圾,一定程度上影响村民行船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县检察院掌握情况后,走访了县农业局、环保局等部门,行政部门获知情况后高度重视。
8月16日,农业部门、白市镇政府邀请检察机关对白市库区进行走访,现场解答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下步整治措施。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确保百姓行船安全,天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农业局、环保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并将持续跟进案件办理情况。
据悉,开展珠江、清水江干流相关库区网箱养殖整治,有利于保护库区水域生态环境,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和珠江、清水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推进水产养殖规范化、标注化发展,实现渔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有利于推进水产养殖生产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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