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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量身订制”限制消费令
作者:向冬雪   发布时间:2018-08-07 15:11:32


  8月6日,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元正向失信被执行人吴某某送达了限制消费令,明确告知其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消费令详细载明了九大项不得有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是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是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是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是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是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是旅游、度假;七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是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是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限制消费令还明确告知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市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该院共有187个未执行判决的单位及个人收到“量身订制”的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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