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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36分钟审结7起案件
作者:帕力亚   发布时间:2018-07-04 16:38:42


刑事速裁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8年7月3日上午,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审理了7起刑事速裁案件,仅用36分钟全部审结,平均一起开庭时间仅用3-5分钟。这和之前的案件审理比起来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这7起刑事案件均为危险驾驶案。庭审中,审判员帕力亚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加某等7人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当庭进行了宣判。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俊荣指出,在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工作过程中,法院采取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送达的方式,并坚持当庭必须讯问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的意见及最后陈述,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在司法改革背景下,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的有益尝试。今天是布尔津法院首次适用这种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7件案件的庭审用时仅36分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使得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腾出精力细致研判更多疑难复杂的案件。

  据了解,法院在庭前已核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就适用速裁程序征得了被告人的同意,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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