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度毒品犯罪十大典型。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涉及贩卖、制造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案件。因走私和制造的毒品数量巨大,有三起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一直以来,黑龙江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2017年,黑龙江法院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103件,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030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647人,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40人,重刑率为44.9%,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34.3个百分点。
此外,黑龙江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经营涉毒活动犯罪。加大对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惩处力度。更加注重对毒品犯罪分子给予有力经济制裁,充分发挥财产刑作用,确保依法、有效、有力打击毒品犯罪。
省法院还以2014至2016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发改情况为重点,开展毒品犯罪案件质量情况专项调研,下发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调整的4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标准,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刑罚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