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出台后,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有什么具体安排?林文学说,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及上海市做好金融法院的筹备工作,8月底前完成具体组建和挂牌工作。为确保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高法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制定司法解释,明确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围;指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选优配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建立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探索设立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扩大上海金融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大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在回答有关人民陪审员质效问题时,李寿伟强调,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过程中,各地已经有了一些经验,很多地方由以前单纯追求陪审率、陪审数量,转变到追求陪审质量。不是说为了图方便用陪审员凑数,而是要让陪审员真正审理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情复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