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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入户盗窃起淫心 见是七旬老妪放弃
作者:周剑峰 毛梦霞 发布时间:2018-04-16 15:44:12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盗窃未遂、强奸中止案件,1964年出生的被告人聂某茂犯盗窃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罚金自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
屡教不改贼心起 被告人聂某茂是东阳乡社后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已是知天命之年。在201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2年9月18日刑满释放后,又因涉嫌盗窃,在2017年6月27日被刑事拘留。 时间回到2017年4月1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聂某茂准备好手电筒、蛇皮袋和作案时穿着的衣服,骑一辆三轮摩托车从住所地下溪镇租住处出发,一路寻找偷鸡鸭的地点。当车子行驶至在大南镇塘狮村某个岔路边时,他看到那有几间瓦屋,那是农户用来喂养鸡鸭的地方。于是他偷偷地将车停放好,只身进入瓦屋偷出鸭子放入车后斗。不知不觉,斗中已经有六只鸭子了。 临时起意起淫心 此时,聂某茂却没有回去的打算。因为他在偷鸭子时注意到,其中有一家农户的窗户并没有关好,于是临时起意,想入室翻找是否有值钱物品。聂某茂推开那扇没有关好的窗户,顺势爬入屋内进入卧室。因为没有开灯,光线不好,他摸索着床沿前进,在床头柜翻找值钱物品。不料,惊醒了在床上酣睡的徐某,徐某发现情况不妙,开始大声喊叫,意图吓跑小偷。聂某茂见情况不妙,赶紧扑到床上用被子将徐某的脸捂住,意图阻止徐某的呼救和反抗。此时,他发现床上只有徐某一个人,并且徐某是一名女性。于是聂某茂威胁徐某道,“你再这样(反抗)我就(强)奸了你!”边说边拉扯徐某身上的衣物。然而当他将徐某的裤子褪至膝盖处时发现徐某较为苍老,仔细一看,原来徐某是一名七旬有余的老年妇女,于是放弃了强奸的念头,惊慌之下赶紧从窗口爬出,连作案三轮车和偷盗的鸭子也没顾上拿,一路跑回住所。而徐某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种瓜得瓜自食其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已经构成强奸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构成强奸罪中止,造成轻微伤后果,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未盗得财物,系犯罪未遂,对比既遂犯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对盗窃犯罪如实供述,对强奸故意与动机不如实供述,故不能认定为自首。被告人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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