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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事故多人受伤 多方权衡巧解难题
作者:徐文静   发布时间:2018-04-16 15:30:30


  日前,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因班车事故导致多名职工受伤的系列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医疗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等多重法律关系交叠,错综复杂;职工、保险公司及医院多方之间矛盾激烈,各执一词,案件审理困难重重;35名职工未起诉先上访,能不能圆满解决这一系列群体性敏感纠纷案件,法院备受压力。文登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事先当好参谋,事中搞好协调,权衡多方利益,寻找平衡点。最终,承办法官灵活办案思路、柔性执法解难,35名职工均息诉罢访,医院及保险公司对处理结果亦非常满意,纷纷向法院表示感谢。

  告“他”还是告“他”,厘清办案思路

  2017年6月,某绣品公司多名职工乘坐鲁KXXXX号大型客车(租赁某旅游公司客车作为班车使用),与顺行在前的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碰撞,致37名职工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均受损。后因赔偿问题13名职工先行起诉至文登法院。但由于缺乏法律引导,老百姓不知状告何人,有的要告汽车租赁公司,认为是运输合同纠纷;有的想告绣品公司,认为是上下班途中受伤,应属工伤;还有的主张告货车司机,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大家众说纷纭,更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可以主张哪些赔偿款,更不知道相关的证据如何收集。

  法院受理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引导大家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同时,经审查发现本次事故尚有22名职工未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刘美玲积极联系该22名职工,并告知其应享有的诉权,后联系保险公司参与到诉讼中,一并协商处理。

  “城镇”还是“农村”,统一裁量尺度

  审理中,关于职工的户口性质,双方产生了争议。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职工大部分都是闲散在家的农村妇女,年纪在50-70岁之间,到该公司做一些散工,不能按照城镇户口计算各项损失。而受伤职工认为,在城里工作应该享受和城镇户口居民同样的待遇。另外,有两名职工先期已经以劳动争议为案由向文登法院提起诉讼,在判决中,已将二人划为城镇户口范围。为避免前后裁量标准不统一,难以服众,又考虑到保险公司的合理疑义,最终,承办法官将其户口性质定义为城乡结合,并统一误工费标准,使双方心服口服。

  此外,为避免因鉴定产生的各种矛盾,35名职工统一重新鉴定,在细节上做到公平合理,每个环节精益求精、不留疑点,为服判息诉打好基础。

  “合理”还是“过度”,平衡三方利益

  因多名职工存在欠付医疗费的情况,医院以医疗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亦提出部分职工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不予支付超出合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因该案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关系错综复杂,院党组高度重视,经缜密研究,最终同意刘法官将两案一同审理的想法,通过调解的方式稳妥审理该案,力求达到“双赢”的最佳效果。

  刘法官多次到医院做笔录,细致查证职工合理住院时间,又不厌其烦地给职工及保险公司分析案情,释法析理,细陈“两败俱伤”的利害,不断引导双方权衡利弊、放眼长远、互谅互解。经多方沟通协商,医院最终同意为多名受伤职工减免部分医疗费用,最大程度让受伤职工获得实际利益,解决了其因交通事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难以承担的问题;职工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后直接将欠付的医疗费划归医院,保障医院合法权益充分实现。

  一系列尖锐对抗的纠纷最终圆满化解,承办法官心系百姓,设身处地想办法,多方协调促和谐,最终,27人调解成功,10人通过判决维护了权益。在承办法官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下,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获得了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各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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