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洪泽法院少年庭家事案件回访暖人心
作者:叶鸣   发布时间:2018-03-19 14:03:20


  3月14日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少年庭连续两天对四名家事案件当事人进回访,通过走访、谈心,了解当事人判后生活、感情状况、矛盾是否完全消除等情况,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老人家好,我们是法院的,来看看您。看您这气色好多了,生活怎样?”一见面,洪泽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黄丛梅询问起倪老太的生活情况。

  “好着呢,现在是二儿子在照顾我,三儿子的家就在旁边,兄弟俩家靠得近,来往很方便。过一阵子,小女儿就要来把我接到她家去了。”倪老太一边拉着法官的手,一边向家里迎。“能过上好日子,真的是太感谢法官了。”

  说话间,倪老太的二儿子也从外面赶了回来,向法官表达谢意,“我母亲现在是在我们兄弟姐妹每家轮流生活,每个人都尽心尽力照顾她。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之前要不是你帮着做工作,我们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和睦。”

  倪老太今年80多岁了,几年前,倪老太因为赡养问题,将几个子女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几个孩子之间也因为赡养老人问题,互有怨气,互不来往。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认为,如结合本案事实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倪老太的诉请,应该是能予以支持的;如就这样一判了之,倪老太与子女之间、几个子女之间会因此产生新的纠葛,亲情之间的裂痕不仅不能修复反而会变大,这是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承办法官转变审理思路,主动与倪老太的几个子女进行沟通,了解产生纠纷的根源。承办法官分别作三个子女的思想工作,还组织他们来法院进行背靠背调解。经过多次谈心教育,本案得以调解结案,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家庭亲情也得到了修复。

  案件回访是该院少年庭家事审判中的一项特色制度。该制度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决或调解之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约访、上门走访、慰问回访等形式,对经法院组织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抚养、赡养等类型的家事案件进行回访。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