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研修班开班
作者:谢台选 沈慧君 发布时间:2017-12-13 11:27:22
12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高级研修班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开班仪式。该研修班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主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协办。中央有关部委代表、特邀专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检部门代表共140人参会。 当前,虐童、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不断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保护救助问题凸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与民生福祉。 本次高级研修班为期4天,与会代表就如何实行儿童友好型司法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干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理论和实践等问题进行学习与交流,围绕如何更好地实现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与救助进行深入探讨。 开班仪式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联合国儿基会驻中国办事处处长Ron Pouwels(彭文儒),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奕君致辞,并举行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浙江宁波鄞州区检察院)揭牌仪式。 当天下午,由浙江省检察院组织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站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由鄞州区检察院分享在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据悉,宁波市检察院于2012年8月在全省、市级院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目前10个基层院均已设立未检科、未检办,实现机构设置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鄞州区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作出创新,首创全国首家“检医合作”模式,探索试行“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同时创建未成年人数字化社会帮教系统,破解异地帮教困境。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工作,虽积累了一定新的经验,但也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立法的专门化、如何提升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如何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的体系化,都亟待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紧密结合来有效破解。希望通过本次研修班的思想碰撞,推动未检共同谋划书写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的新篇章。 来源:
法制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