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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攻坚执行难取得四方面进展
作者:张昊 张晨 发布时间:2018-03-19 09:44:00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环,是胜诉当事人维护权益的最终保障。2016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时说,“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就攻坚执行难相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进展主要表现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大的工作格局;规范执行行为,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手段破解执行难;坚持善意执法,文明执法理念,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个方面。
规范执行“刀刃向内”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一性两化”为工作思路,突出执行的强制性,注重强调执行的规范化和执行信息化。
“刀刃向内。”刘贵祥说,针对人民法院存在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甚至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良现象,最高法打造“制度铁笼”“数据铁笼”,制定若干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约束、规范执行工作。
刘贵祥说,对于执行案件,最高法有“千里眼”和“显微镜”,通过执行信息化系统可以看到任何一个案件的节点是否开展工作,是否存在违规等。重要的关键节点向当事人推送,让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程度,置于当事人监督之下。通过执行的公开,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基本解决执行难”有没有具体标准?据介绍,最高法专门委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牵头,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学会等机构共同组成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设置230个评估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另外邀请15家媒体及自媒体作为媒体监督者,10多位知名、有影响力的法学专家共同监督。
执行信息化破解瓶颈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数量巨大,2017年为790万件。”刘贵祥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手段破解执行难。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刘贵祥说,最高法建立起四级法院都能使用的网络查控系统,包含3700家银行、证券登记部门的证券信息、工商局的股权信息、公安部的车辆信息等。对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者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最高峰值纳入990余万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失信人被执行名单以来,221万人主动履行债务。
执行难还难在财产变现,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执行案件的主要变价方式。刘贵祥说,全国法院以网拍为原则,以传统拍卖为例外,从2012年到现在成功拍卖84万案件,拍品49万件,网拍成交金额6400余亿元,成交率90%,溢价率7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93亿元,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晓君说,依托最高法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信息平台,吴江区法院充分整合执行资源,该院创新打造“互联网+执行”新模式,即“互联网+执行公开”“互联网+司法拍卖”“互联网+执行联动”“互联网+执行手段”“互联网+执行管理”。
2014年1月,吴江区法院开始“互联网+司法拍卖”工作,此后所有的司法拍卖都通过淘宝网进行。集约化办理网拍事务性工作,通过系统化的网拍操作流程,实现网拍标准化,利用拍品市场交易的大数据自主化确定起拍价。借助法院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拍品,运用360度全景智能展示看样,实现拍品推介平台的多样化。引入网拍辅助机构,设立网拍接待中心,一站式提供缴费、缴款过户、邮寄交付等网拍后的相关服务。
据统计,2014年以来,吴江区法院网拍围观人数达到2533万人次,共12700余人次报名参拍,竞拍出价10.8万次,成交金额每年翻一番,累计近130亿元。2017年成交金额达到68.35亿元,占全国法院1700亿元成交额的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2亿元。
网拍之前有一个前置程序,就是按法定程序评估拍品价值,确定拍卖议案。评估周期长、价格评估过高导致流拍、不同的物品应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环节还是传统的线下方式,这些瓶颈需要从顶层设计和制度方面破解。刘贵祥透露,最高法正在着手快速构建统一的评估平台,把5个专业拍卖协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全部纳入其中,由当事人根据拍品抽取,再由法院发送资料进行网络评估,杜绝弊端出现。
统筹力量解民生难题
“人民法院优先处理涉民生专项执行,2017年11月至今年春节假期后,执行民生案件涉及标的额56亿元。”刘贵祥说,人民法院连续5年在这个时间段,重点开展拖欠工资、抚养费等涉及生计案件执行工作。除此以外,人民法院通过除夕行动、凌晨行动等多种常规性专项执行措施,让群众感受到民生领域执行工作的努力。
“保障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只有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广湖说,5年来,郑州中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5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8.8亿元。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宇介绍说,2017年12月26日,宁波中院与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宁波市司法援助保险合同,这是全国首个司法援助保险项目。宁波中院作为投保人,投保费由财政支付,受益人是部分申请执行人。从今年1月起,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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