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院公安联动见成效 “老赖”拘留所里后悔迟
作者:姜闯 发布时间:2018-03-08 15:23:50
3月5日晚9时许,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发现一名“老赖”的行踪,随即迅速出警将其控制,用时不到二十分钟。 2018年1月17日,洪泽区法院与洪泽区公安局联合出台《 关于贯彻落实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公安局《关于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加强和规范协作配合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洪泽区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可将被执行人的拘留决定报送洪泽区公安局后,由公安局利用职权加以布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即根据法院之前作出的司法拘留决定控制被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移交法院处理。 该份联动文件一出台,洪泽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响应,纷纷将手头上符合条件的“老赖”报送区公安局。这次联动的成效很快得到体现。2018年3月5日晚9时许,洪泽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信息发现“老赖”行踪,随即出警将其控制。从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到实际控制用时不到二十分钟。 该名“老赖”是一名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小企业主,法院立案执行后,法院曾多次上门查找,并且在集中执行活动中也对其实行过追查,但都被他成功躲掉。这次被公安控制之后,一开始他认为自己从没有触犯刑法,也没有破坏过社会治安,便一直大声高喊自己没有犯法,为什么要找他麻烦,当公安出示法院的拘留决定时,被执行人态度瞬间软化,意识到自己这次是逃不掉了。
法院干警按照规定,在跟其谈话之后,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但由于该被执行人一直心存侥幸,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办法官决定将该被执行人立即送往拘留所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惩戒措施。在淮安市看守所门前,被执行人才开始慌了,问法官是否可以不进拘留所,他知道错了,会想办法筹钱。但此时已为时已晚,他将不得不面对15天的“高墙生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