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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假期“摆摊”普法服务游客
发布时间:2017-10-11 14:42:25


“摆摊”普法。
发放法律宣传材料。

    本网讯(王祥锋 黄丹颖)  国庆长假期间,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权富率领旅游巡回法庭干警,来到德天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摆摊”,为游客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据悉,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由法官亲自为旅客提供“私人订制”的法律咨询服务,提醒旅客出来玩需要注意哪些法律法规,需要哪些法律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用“法律守护”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情地享受这个假期带来的美好。此次法律宣传活动共向游客发放3册宣传册各200份,现场解答群众提问,接受游客咨询60余次。并得到了县旅游局的鼎力支持,我们亦与公安、司法、旅游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开辟旅游纠纷调处绿色通道,当场化解矛盾,最大程度节约游客时间,为规范景区旅游秩序、维护游人权益等方面提供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

  大新县人民法院强化审判职能,立足“边疆、边防、边贸”实际,于2016年5月12日在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较多的旅游景区硕龙镇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审理涉及旅游纠纷案件。旅游巡回法庭以方便旅游景区群众诉讼,以节约旅游景区群众诉讼成本,以为旅游景区提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良好司法环境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主要受理涉及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旅游交通、住宿等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当游客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巡回法庭实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裁决,为游客快速解决纠纷。

  2015年6月以来,大新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23件,审结20件,结案率87%,其中判决10件,调解5件,撤诉5件,调撤率50%,涉案金额432.9万余元,一审服判息诉率100%,,接待游客投诉和法律咨询人590次,开展法制宣传1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赢得了景区游客的一致好评,为大新县旅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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