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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法院推出悬赏执行制度 举报人最高可获执行款50%悬赏金
发布时间:2017-08-14 14:38:47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李红军)  8月11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执行过程中的又一新举措——悬赏执行。通过这项执行新举措,举报人最高可获得执行到位现金或财产变现价值50%的悬赏金。

  众所周知,“执行难”,难就难在“财产难找、人难寻”,被执行人一旦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玩失踪”等方式来故意规避执行,法院受限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查控手段等因素,往往难以及时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以供执行。

  为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财产线索的渠道,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本月8日推出悬赏执行,即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将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山东法信通平台、威海法院执行网站、威海法院微信公众号或涉案特定有价值区域及保险合作媒体等平台向全社会发布悬赏通告,并开通悬赏举报电话0631-5213100接受举报人提供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并收到实际执行效果的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据了解,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对于提供财产线索的,悬赏金不超过执行到位现金或财产变现价值的50%;对于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悬赏金不低于500元,不超过l万元。若申请执行人反悔拒绝支付悬赏金,执行法院将直接从执行款中扣划应付悬赏金并支付给举报人。

  与此同时,为了减轻申请执行人在支付悬赏金上的经济负担,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推出了悬赏执行的配套措施——“执行无忧”悬赏保险。该保险由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合作推出,申请执行人可缴纳悬赏金10%的保费,在保险期内一旦悬赏成功,本需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

  今年以来,威海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强化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在全省率先将执行不动产查控网络联入最高法院查控平台,开通“点对总”功能,在执行程序中实行律师调查令,先后开展了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专项打击活动、小标的额执行案件集中清理行动等,穷尽一切手段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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