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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对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出要求
作者:陈东升 周斌    发布时间:2017-06-29 10:06:50


    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昨天在浙江杭州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出要求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强调,当前,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艰巨。各级法院要积极适应形势变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以改革的方法破解实践中遇到的难题,运用繁简分流机制促进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要积极主动应用现代科技,推进司法审判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以大数据支撑案件繁简甄别和程序分流,以人工智能促进提升审判质效。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法院结合实际加强探索,总结推广各地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取得新进展。要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指出,要不断创新全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新举措。要认真做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组织、谋划和落实。要正确处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中的“四对关系”,即依法审判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依职权分流和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关系、内部优化司法资源和外部购买社会服务的关系。要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支撑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能力,牢固树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理念,积极推进审判智能化,进一步强化审判信息运用,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审判活动全流程线上运行。要充分发挥示范法院的引领带动作用,以“严”为标准,以“全”为目标,以“试”为方法,以“领”为使命,不断改革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为80家示范法院颁发了牌匾,播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的专题视频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8家示范法院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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