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旌德法院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6-23 13:58:45
本网讯(雷梅洁) 近日,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被安徽省委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此次顺利蝉联“省级文明单位”,是全院干警团结奋进、齐心协力的结果,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该院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扎扎实实夯基础,凝心聚力抓审判,审判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以组织领导为保证,抓工作、树形象;以道德建设为旗帜,扬正气、弘新风;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保民生、促和谐;以文化建设为载体,浓氛围、润心灵;以民主管理为支撑,强建设、求公信;以形象建设为契机,优环境、暖人心。 三年来,该院先后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先进集体、宣城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2016年度无进京访法院”等荣誉称号。法警大队先后荣获县、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立案庭先后被授予县、市级“巾帼文明岗”;12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