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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案件家中审 当庭宣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06-22 15:06:59
家门口审理赡养案件。 本网讯(江明海) 6月20日上午,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地数十名群众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某、黄某某均已年近八旬,年老体衰,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六个子女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发生矛盾,不尽赡养义务,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儿女们告上法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后多次组织调解,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对老人的子女耐心说服教育,但调解仍未成功。开庭当天,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审理,方便患病卧床、行动不便的两位老人诉讼。经过3个小时庭审,承办法官当庭判决六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月定期支付原告赡养费、护理费。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向旁听群众宣讲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让老人子女及旁听群众认识到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理应在父母年老体弱时照顾好父母的日常起居和生活,让父母安度晚年。法官以案说法,受到了旁听群众的好评。 赡养案件在被赡养人家中开庭,是今年余庆法院落实便民诉讼的一项硬任务。通过赡养案件巡回审理,把弘扬“五心教育”中“孝心献给父母”的传统美德教育和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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