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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9 14:05:03
法制网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李豪 蔡长春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意见指出,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培育和弘扬司法行政职业精神,增强广大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水平。 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健全完善执法执业业绩档案和绩效考评制度,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分级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培训,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广泛开展轮训轮值、实岗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实战本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队伍知识结构,不断改善人才工作生活环境,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 意见要求,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修订完善司法行政干警纪律条令,细化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行为规范,引导广大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持续改进作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六个绝不允许”等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制度,努力实现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切实推进执法执业监督,分类制定干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做到“阳光执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一把手”,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不断提高班子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从严管理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因公出国境、兼职取酬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强化实践经验锻炼,采取挂职锻炼、跟班带班、应急演练等措施,在实战环境中锻炼队伍、提高本领。 意见要求,要大力加强职业保障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工资待遇制度,重点向基层一线、艰苦危险、有毒有害等岗位倾斜。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保障和维护干警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努力为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夯实基层基础,突出基层导向,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党组)领导责任,把队伍建设切实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加大表彰宣传力度,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加强政工部门和政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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