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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将整合法治文化资源建全国法治文化资料库
作者:朱宁宁 发布时间:2016-11-22 14:06:09
制图/李晓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司法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对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司法部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 今年5月26日,经中央批准,中宣部、司法部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六五”普法经验,表彰了“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一半以上的省(区、市)召开了“七五”普法启动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也采取不同方式开展了启动工作,为“七五”普法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国29个省(区、市)印发了“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有40多个部门和行业制定印发了本系统的“七五”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的规划和决议从实际出发,对本地本部门“七五”普法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内容具体,措施有力,为“七五”普法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今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审议意见中提出了多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意见,主要包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法律,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等。 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报告显示,司法部组织了全国“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内法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结合实际,编写领导干部、青少年等学法用法读本,供各地各部门学习使用。下一步,司法部还将继续采取多项措施: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促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诉讼、仲裁、调解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五是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全民普法正在不断深入。 首先,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督促落实。下一步,司法部将继续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守法用法学法的模范。切实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落地见效。 其次,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为此,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接下来,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此外,为做好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民族地区和宗教界人士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司法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意见》,推动法律进非公有制企业、进工商联所属商会、进工商联机关。各地各部门针对不同对象特点和需求,明确地方和部门、行业普法重点对象,加强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将结合实际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民族地区和宗教界人士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等活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 报告指出,要切实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培养社会法治观念、引领社会法治风尚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二是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三是鼓励和推动把法治元素植入各类文化表现形式,充分运用诗词、曲艺、书法、绘画、戏剧、舞蹈、雕塑等丰富法治文化表现形式,研究开发法治影视节目、网络法治文化产品等;四是整合法治文化资源,建立全国法治文化资料库,实现全国范围法治文化资源和产品共享;五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六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成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示范阵地。 探索建立法治创建标准体系 报告透露,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规范性文件,以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动正在各地各部门蓬勃开展的依法治理活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报告认为,必须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活动全过程,使人们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逐步增强法治意识。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等多层次的依法治理,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依法治理实施意见和配套的政策文件,形成科学有效的区域依法治理规则体系,着力加强区域治理的组织协同、一体推进。 此外,还将继续深化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实现依法治理在各级党政部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各行业全面覆盖,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管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使群众感受到依法治理的实际成果。 根据报告,基层依法治理将进一步深化,将采取措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探索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深入开展法治机关、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与此同时,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标准体系,分类制定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法治创建效果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全国法治创建命名表彰,探索编制、发布区域“法治指数”,推动法治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增强法治宣传吸引力感染力 创新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动力,如何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方法,积极谋划“七五”普法工作需要认真思量。为此,司法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行之有效的经验,根据传播方式的变化和不同群体的需要,探索推广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效果突出的宣传载体和方式。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下一步,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形成声势、形成品牌、扩大影响。二是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健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利用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五是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六是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及时对外宣传介绍我国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 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决议落实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司法部要求法治宣传教育部门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把普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下一步,司法部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普法经费标准,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和行业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报告指出,为健全普法责任制,将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各部门和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社会大普法格局。此外,还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等参加普法志愿活动,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发动广大法治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法治知识,引导涉法舆论。 为确保决议的贯彻实施,司法部将采取措施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体系,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积极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展好执法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适时检查,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贯彻落实。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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