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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财政局原局长覃寿长受贿28万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6-11-11 14:37:38


覃寿长出庭受审。

    本网讯(谭召日 郭吴茜茜)  11月10日下午,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宣县财政局原局长覃寿长涉嫌受贿罪一案,根据检方指控,覃寿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28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查查明,2013年,个体工程老板陈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时任武宣县财政局局长的覃寿长。陈某在与覃寿长接触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行贿的方式,让覃寿长将武宣县财政局的工程项目安排给其承接。2013年至2016年初期间,覃寿长利用职务便利,违反“一事一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将武宣县各乡镇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及各行政村的“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安排给陈某承接,为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陈某为了感谢覃寿长,同时也为了进一步与之搞好关系,先后三次送给覃寿长好处费共计20万元。

  此外,2013年间,覃寿长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个体工程老板苏某。苏某为尽快获得工程款,先后两次送给覃寿长共5万元的好处费;陈某勋为从武宣县财政局争取到更多的财政资金和建设项目,先后三次共送给覃寿长人民币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寿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经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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