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信部重拳打击通讯信息诈骗 年底手机100%实名
作者:李欧 发布时间:2016-11-10 15:00:02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等具体细则,并就整顿和规范重点电信业务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以来,徐玉玉案等一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从最初的固定电话诈骗、中奖诈骗,到冒充公检法查案、冒充税务财务人员诈骗,乃至购车退税等诈骗。这类犯罪因为有无记名手机卡、网络VOIP电话、任意显号软件等“神助”,打破了犯罪空间和目标群体的限制,迷惑性、欺骗性更强。 那么,《意见》将如何从立法层面上遏制网络诈骗的蔓延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意见》出台又将会对个人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 《意见》要求,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电话用户应在2016年底前进行身份信息补登记,否则一律予以停机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对170、171号段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身份信息确认,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同样予以停机处理。 《意见》还对新用户入网实名制流程进行细化。要求新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除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外,还需现场拍摄和留存办理用户照片。对于通过网络渠道办理入户时,需进行在线视频实人认证等方式核验用户身份信息。 《意见》提出严格限制一证多卡。同一用户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全国范围内办理使用的移动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个人无法申请语音专线、“400”等 《意见》从严加强新用户入网审核。语音专线和“400”、“一号通”、“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的申办主体必须为单位用户,严禁发展个人用户。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年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从201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一年时间,我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对此,《意见》的出台,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打击电信诈骗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行业用户个人信息 《意见》要求,2016年11月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全面完成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查,重点检查营业厅、代理点等环节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和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加强内部安全审计,严肃处理非法出售、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工信部将结合2016年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工作,对基础电信企业、重点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开展抽查,对于明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仍不采取措施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坚决清理网上改号软件 2016年11月底前,相关互联网企业要通过关键词屏蔽、软件下架、信息删除和账户封停等方式,对网站页面、搜索引擎、手机应用软件商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上的改号软件信息进行深入清理,切断下载、搜索、传播、兜售改号软件的渠道。 打击“伪基站”、“黑广播” 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对“伪基站”、“黑广播”的监测定位、逼近查找等技术支持能力,完善与公安、广电、民航、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重大案件情况通报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伪基站”、“黑广播”查处打击工作。 强化监督举报受理与处置 一是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用户举报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区及时受理与处置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用户举报。中国互联网协会要充分发挥12321举报平台作用,建立电话、短信、网站、手机APP等多渠道举报机制。二是对公安机关通报的以及12321举报中心受理的用户投诉举报情况,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逐一认真核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严肃追责。 建立通信行业“黑名单”共享机制 工信部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黑名单”全国共享库。对在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中被相关部门认定违规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对其营业执照、法人信息、违规行为等进行详细分类记录,在全行业实现信息共享。各基础电信企业对黑名单用户在申请成为业务代理以及申请使用语音专线、“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时一律拒绝。 来源:
法制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