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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上好开学第一课
发布时间:2016-09-01 12:58:27


洪泽县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洪泽县外国语中学阶梯教室。

    本网讯(潘慧宇)  8月30日,开学第一天,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少年庭联合团县委,将典型案例的庭审现场搬至洪泽县外国语中学阶梯教室,进行巡回审判,拉开了法制集中宣传的序幕,该校300余名师生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通过约1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洪泽法院少年庭庭长陈书敬就该案向同学们进行了案后释法并宣讲了预防校园暴力等法律知识,同时通过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同学们踊跃抢答,现场气氛活跃、热烈,取得良好效果。

  外国语中学的师生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不仅近距离接触了庭审,同时也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意识。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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