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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法院创六项举措加强离婚案未成年人权利保护
发布时间:2016-05-12 14:41:19
本网讯(刘东玮) 近年来,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离婚案件数量高居不下,其中很多案件涉及到未成年子女,随着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河北省滦南法院积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采用六项举措推进离婚案件调解工作,用司法为未成年人守护每一个“小家”。 加强诉前思想教育。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滦南法院在立案或送达起诉书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家庭和谐对孩子成长的重要作用和不理智行为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当事人慎重、理智对待离婚问题。 积极联动各方力量。在案件的诉前调解中,滦南法院积极协调联动各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作用,并积极与当事人所在村镇、街道干部,当事人家长亲属沟通,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开双方心结,化解矛盾。 正确把握调解时机。将调解意识贯穿诉讼全过程,通过法官的认真倾听、沟通,化解当事人因感情冲动而出现的“心口不一”的思想芥蒂,并正确把握调解时机,寻找突破口,努力做到能少判则少判,能多调则多调。 对确因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难以存续的离婚案件,在判处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同时,明确当事人责任与义务,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处理上,以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意见,结合未成年人生活习惯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及探视时间,有效减少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的“后遗症”,确保未成年人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家庭矛盾会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造成一定影响,滦南法院从实际出发,在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守护其健康成长。 坚持审结回访。对于已经审结的案件,滦南法院坚持办案法官回访制度,延伸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人文关怀,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监督夫妻双方履行责任与义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
田宇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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