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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法院新媒体榜单:黑龙江高院官微再拔头魁
发布时间:2016-05-11 13:25:13


    本网讯  本周,居于“阳光法院新媒体排行周榜”前五位的分别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明中院”、“@渭南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高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次榜单中摘得桂冠,其传播力、服务力以及庭审透明力,这三项指标得分均在85分以上。2016年5月6日上午10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上诉人曾志清故意杀人案,并在官方微博进行庭审视频直播。2014年4月14日12时许,曾志清用盆装汽油泼向李海、李时蕾,并将汽油点燃,致李时蕾周身大面积皮肤烧伤,经抢救无效身亡。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判决曾志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曾志清不服,提出上诉。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开庭审直播端口,公开庭审全过程供全国用户观看,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认可与赞赏,有网友留言称:“这是司法公开和新媒体的完美结合。”

  “@渭南中院”在本期排行榜中名列第三位。5月5日,“@渭南中院”对被告人赵某翠故意伤害案的庭审进行了视频直播,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此外,“@渭南中院”本期共发布了【聋哑人诉离婚 法官“无声”审理】、【女方怀孕期男方欲离婚 法院依法规驳回其诉求】、【自掏腰包为原告租车 法官温情作法获民赞】等14起#案件博报#。为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党员法官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渭南中院”举办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正、为民、忠诚、担当主题演讲比赛,并发布#两学一做#相关话题微博,用图文长微博形式向网民传播其优秀主旨演讲内容,普及司法知识、表明力行司法公正的决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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