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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一小学教师课堂上猥亵6名女童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6-03-09 17:07:13
本网讯(吴凰汇 陈之焱) 广西防城港市某乡镇小学教师苏子伟利用上课和辅导学生做功课时,当众猥亵6名女童。3月7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二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年。 上诉人苏子伟1964年出生,大专文化,2002年被防城港市某乡镇小学聘为编外教师,2014年起担任小学四年级班主任,同时担任一年级数学教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苏子伟利用为一年级学生上课的机会,多次在课堂上以教写作业为由走到学生高某(女,6岁)身边,然后坐到高某坐的椅子旁边,用左手搂住高某肩膀教高某做数学题,右手伸进高某裤子内抠、摸高某的阴部。苏子伟还采取同样的方式,在上课时多次抠、摸另外4名一年级女学生的阴部。 2014年11月份,苏子伟趁其他老师不在办公室时,把四年级学生黄某(11岁)叫到办公室写作业,黄某在默写古诗时苏子伟走到其旁边并摸其胸部、阴部等部位,当时黄某用手压住苏子伟的手来阻止,但是苏子伟不顾黄某的反抗仍然继续摸黄某的胸部、阴部,持续1分多钟。 被害学生家长的证言反映,苏子伟在上课时经常隔着裤子摸自己孩子小便的地方,摸完后还说这样没事不要告诉家长,每个星期至少要摸一次,后她小孩向她反映并说小便的地方痛,还说班上其他女同学也被老师摸过。也有家长反映自己小孩在睡觉时会做噩梦说“不要碰我”的梦话,有时会哭醒。 被害学生联合向学校投诉,苏子伟开始并不承认,后又称给每个被害学生一两万元“私了”,家长们不接受,到派出所报案。 苏子伟到案后供述,其在上自习课时,在讲台上、学生座位上用手伸进女学生裤子里或者隔着裤子摸过女学生的阴部、屁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苏子伟作为小学教师,为满足性刺激,采取上课时教被害人写作业等手段,在教室多次抠、摸多名儿童(未满12周岁)的阴部,以及在办公室摸被害人黄某丙的胸部、阴部,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其实施猥亵行为的过程有其他多人在场,应当认定为在公共场合“当众”猥亵儿童,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苏子伟身为小学教师,属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对多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多次实施猥亵行为,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从重处罚。 2015年10月28日,一审法院判处苏子伟有期徒刑十年。 苏子伟不服,上诉称其是无意碰到学生,其供述不属实,一审量刑太重。 二审期间,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苏子伟在教室、办公室内多次猥亵多名儿童的事实清楚,所采纳的证据亦经一审法院庭审举证、质证,并经本院审查核实,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锁链,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侦查机关在对其进行讯问时做有同步录音录像,排除刑讯逼供,所做的讯问笔录合法,能够采信。苏子伟在教室内多次将手伸入学生衣服内抚摸学生隐私部位甚至停留数分钟之久,该事实有多名被害人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予以证实,并非其所称的“无意碰到”。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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