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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法院清河法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殊荣
发布时间:2016-03-07 14:15:13


    本网讯(马继庆)  3月7日,从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清河法庭在2015年11月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法庭干警自觉把践行“三严三实”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为所辖朱王堡镇、水源乡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近年,该庭不断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弘扬干事创业氛围,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集体风清气正,干警爱岗敬业、团结进取,3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人受过行政和党纪处分。三年来,该法庭共审执结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所办结的案件无一起引起申诉、信访或矛盾激化。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清河法庭先后被全国老龄委、司法部、公安部授予“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表彰为“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被金昌市文明委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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