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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高院隆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6-02-23 09:27:11


表彰仪式现场。
颁奖仪式现场。
颁奖仪式现场。
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网讯(苏昊/文 马庆明/图)  2月20日下午,在新疆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2014至2015年度自治区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颁奖仪式隆重举行。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出席会议。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涛宣读表彰决定。

    据悉,此次表彰授予新源县人民法院等10个法院“自治区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授予聂燕等15名同志“自治区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授予高峻等15名同志“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等10个集体“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新建等15名同志“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表彰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法院好干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进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作出了重要贡献,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号召,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和新疆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作出更大贡献。

    表彰仪式之前,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兴致勃勃地参观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馆。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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