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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百万工资“跑路” 浏阳一花炮老板当庭领刑
发布时间:2016-02-23 16:13:34
庭审现场。 本网讯(李明耀) 工人帮厂里干活,老板按约支付工资,本来是天经地义的市场“铁律”,某老板却偏要以身试险,在支付工人工资上犯起了糊涂,最后多年辛苦累积的商业信誉亲手葬送不说,还因触犯《刑法》被判刑入狱。近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王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并当庭作出有罪判决。 法庭审理查明,2010年4月期间,被告人王志租用浏阳市当地某花炮厂并雇请了一百多名员工生产烟花,2015年2月起被告人开始拖欠厂内工人工资直至当年5月,经计算累计达到180余万元。当年5月31日,被告人携款十余万元“跑路”至重庆。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现后,随即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期限内向126位工人足额支付被拖欠工资。被告人知晓后仍不理会,继续在外逃匿。2015年9月23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最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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