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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骥伏枥 甘心奉献为少年
——记长沙市望城法院少年庭审判长易满玲
作者:黄莹   发布时间:2016-01-21 14:01:51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个易妈妈,工作细致,为人热心,对未成年人充满爱心。”区直机关工委的负责人每次提起易满玲同志,就竖起了大拇指。作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一线的年龄最大的女法官,易满玲同志工作兢兢业业,尽心尽责。凭着对审判工作的热爱、对未成年权益保护工作的激情,易满玲审理好了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工作期间,她办理了150余件案件,没有一件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或者是重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你让我感觉到了妈妈的温暖!”

    2013年5月,小明因迷恋网络缺钱上网,潜入别人家中实施抢劫后被抓获。该案起诉至望城区法院后,易满玲通过走访小明所在村组及亲戚了解到,小明出生在农村,2岁时父亲精神失常(2010年去世),母亲离家出走,年幼的他由姑姑、叔叔、伯伯轮流带大。由于从小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致使他初一便辍学在家。了解到小明的家庭情况后,易满玲整宿无眠,母亲的本能让她太想帮助这个身世可怜、稚气未脱却身陷囹圄的孩子。为避免已被关押的小明产生不良的心理情绪,易满玲想办法找来长沙市心理协会会长刘老师对小明进行心理疏导。刘老师向易满玲法官提出小明现在的心智不成熟,最好进入全封闭制学校进行行为矫正的建议。

    为了筹集小明进入全封闭制学校学习的费用,易满玲四处奔走,一方面号召望城区关协、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区人大、区政法委、靖港镇人大、小明的亲属共同筹集帮扶资金;一方面发动望城区法院全体干警进行助学捐款,共为小明筹集到缓刑执行期间就读学费和生活费资金6万余元。

    考虑到开庭后小明就要被送到湖南省快乐成长学校进行学习,在开庭前一天,易满玲自掏腰包为小明购买了运动鞋、换洗衣物等生活用品。在望城法院对小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缓刑后,易满玲将生活用品递给小明。小明流着眼泪穿上了新鞋子,连声说“谢谢法官,你让我感觉到了妈妈的温暖!”。

    此后,易满玲每年都要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对小明进行回访,了解他的思想动态,不断鼓励他,给他信心和希望。

    “你对我儿子的案子比我还上心。这么负责的法官,我相信你。”

    一提起陈卫环,望城区交警队的同志就摇脑袋“太难缠了”。

    2014年3月5日,陈卫环的儿子陈赛在驾驶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至左下肢损伤,构成十级伤残。陈卫环自身系视力残疾人,她和丈夫均失业在家,生活十分拮据。为了要赔偿损失,陈卫环在望城区交警队办公室睡了一个晚上。

    2014年7月28日,陈卫环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易满玲法官接待了她。“法官,我要判决书。”这是陈卫环见到易满玲法官说的第一句话。为了帮助陈卫环尽快拿到赔偿款,易满玲找到交警队调查了解案发情况和之前的调解情况。接着,她又找到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多次做调解工作。

    陈卫环一开始并不能理解法院的诉讼程序,一次次跑到易满玲的办公室静坐、睡觉、哭闹,易满玲每次都苦口婆心的向她阐明法律程序及相关规定。考虑到她行走不方便,易满玲每次都把她送到的士上,并为她支付的士费用。考虑到她是残疾人,易满玲还为她办理了诉讼费免交手续。最终,在易满玲的不懈努力下,该案最终得到调解。在签署调解协议时,易满玲提醒陈卫环要仔细核对,陈卫环笑着对她说“你对我儿子的案子比我还上心。这么负责的法官,我相信你。”

    “易法官,如果不是你,刘博以后的路就走不下去了。”

    2014年8月,易满玲受理周宁诉望城县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刘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审理中,她发现被告刘博也是此次交通事故的伤者之一,且伤情严重,但是没有提起诉讼。经了解,刘博事故发生时年仅17周岁,父亲早亡,母亲远嫁,一直是叔叔照顾他。此次事故造成刘博开放性颅脑损伤、双肺挫伤、T5-8椎体压缩性骨折、右锁骨骨折、头面部多处皮裂伤、身体多处软组织挫裂伤,治疗费用巨大,叔叔无力承担,只能让刘博提早出院。因为刘博是此次事故责任一方,不但自己要对自己的伤情承担责任,还要对周宁的伤情承担赔偿责任,无力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所以根本没有考虑过提起诉讼。

    易满玲在仔细研究案情后,告诉刘博的叔叔,根据刘博的伤情,应该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的赔偿。同时告诉他,像刘博这种情况可以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这样就可以不用担心律师的费用;另外,立案时,可以根据规定向法院提出缓缴、减免诉讼费用申请。刘博的叔叔听取了易满玲的建议,将刘博交通事故一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易满玲仔细查对刘博的住院病历,发现刘博的伤情严重,远超过现有的鉴定认定的1个8级伤残、1个10级伤残。易满玲建议刘博再去其他鉴定机构咨询一下,如果鉴定有误,建议重新鉴定。刘博的伤情经重新鉴定为2个8级伤残、2个10级伤残。2015年6月,经审理,刘博的伤情最终获得了16万余元的赔偿。刘博的叔叔拿到判决书后,紧紧地握住易满玲的手,充满感激地说“易法官,如果不是你,刘博以后的路就走不下去了。还好有了你的建议,刘博的后续治疗费才有了着落,太谢谢你了!”

    这样的事情在易满玲身上还有很多很多。易满玲也许不是办案最多的法官,但她一定是办案最用心的法官;她也许不是案件办理期限最短的法官,但她一定是和当事人沟通最透彻的法官;她也许不是判决书写的最精彩的法官,但她一定是写判决书用时最长的法官;这就是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易妈妈”,在普通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事,以法官的身份操着妈妈的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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