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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聊城中院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案件活动纪实 作者:王希玉 发布时间:2016-01-12 11:01:14
“截至12月31日,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63170件,审执结63909件,结收比101.17%,同比分别上升9.01%、17.17%和7.04个百分点;存案7727件,同比下降8.73%。其中,中院受理案件4920件,审执结4923件,结收比100.06%,同比上升50.83%、63.61%和7.82个百分点;存案705件,同比下降0.42%。” 2015年9月份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案件活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降低了未结案件存量,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加强领导是关键 活动搞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此,该院加强清理未结案件活动组织领导,制定清理活动计划,加强清理活动督导,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审判服务保障,突出审判工作第一要务,努力确保审判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 “活动之初,我院对全市法院未结案件情况进行摸底,摸清存案数量、类型、难易程度、审限等基本信息,并对受案数量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理未结案件计划,明确责任,限定期限,狠抓工作调度,从而确保清理未结案件活动的顺利进行。”该院审管办主任尹继阳介绍说,中院党组坚持每月听取一次清理未结案件活动情况汇报,每周对各基层法院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每名班子成员分包一个基层法院,定期到基层法院督导清理工作,对清理未结案件工作不力的基层法院,院党组将约谈“一把手”。 为缓解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该院制定出台《综合部门法官参与审理案件办法》,要求综合部门法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独立承办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案件审理工作。此举不仅增强了审判力量,也锻炼了综合部门法官的审判能力,实现了法官队伍的全面发展。 该院牢固树立“一切围绕审判、一切服务审判”的理念,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努力减少办案以外的会议、调研、出差等活动,积极做好办案装备、车辆和值庭警力的保障工作,切实减轻审判部门在调研、宣传等方面的负担,确保一线法官集中精力投入办案工作。“去年特别是9月份以来,明显地感到院里会议少了、活动少了,法官加班加点办案多了。”该院民一庭庭长隋得民深有感触地说。 改革创新是动力 为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院长黄伟东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前,黄伟东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与合议庭成员对庭审提纲、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庭审程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部分的细节问题进行了询问,合议庭职能充分发挥,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自2015年6月起,该院对庭长以上人员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全部下放案件审批权,由审判长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的办案基数,将他们配置到审判一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合计办案41334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64.68%。 清理活动中,该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下放案件审批权,让院庭长回归一线,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进一步激发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为弥补下放审批权后法官独立办案能力的不足,该院在各业务庭内部探索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为法官裁判案件的参考。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程序性监督管理职权,要求办案法官及时将生效文书提交分管领导备案,庭长就本庭所办案件的审执限情况每周向分管领导报告。院庭长对复杂敏感、临近审限等认为有必要集体研究的案件,可以依职权主动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并实行全程留痕,督促办案法官提高效率。 工作措施是推手 2015年12月21日一大早,当事人张庆玉就冒着严寒、风尘仆仆地赶到聊城中院,将一面绣有“办案神速、公正无私”字样的锦旗亲自送到庄宏涛法官手中,感谢庄法官能够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依法依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得历时两年多的工伤索赔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该院在清理未结案件活动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践行“四心工作法”,切实加大“四个力度”,多措并举推进案件分流和多元化解,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和效果。 加大诉讼引导分流力度。该院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分流功能,在大厅摆放诉讼程序流程示意图和各类诉讼明白纸,强化诉讼风险告知、法律释明等工作,根据纠纷性质和特点,引导前来立案的群众理性选择其他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部分案件向人民调解、仲裁、行政机关的分流。 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该院要求各基层法院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在立案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严格控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审批条件,还对各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情况进行逐月通报,简易程序适用率稳步提高。2015年,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提高17.5个百分点。 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该院积极延伸人民陪审员职能,在发挥“审判员”这一中心职能的同时,引导他们参与案件调解、协助文书送达、监督法院执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2015年来,全市716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0946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3.58%。 加大诉讼调解力度。该院坚持全员、全程、全方位调解,对婚姻家庭等伦理道德性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性纠纷,矛盾易激化的敏感性纠纷,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纠纷,重点予以调解,尽最大努力促成争议各方握手言和。2015年来,全市法院共调撤各类案件16969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1.4%,一审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26.14%。 信息技术是保障 为保证清理活动的快速高效开展,该院积极推进信息化转型升级,加强审判流程监控,探索流程节点自动锁定制度,推广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一步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 为切实强化审判流程监控,该院坚持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将所有案件纳入流程监控范围,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和网上通报。依托审判管理系统,探索将立案、排期、庭审、合议、文书审核签发、送达、归档等各个办案节点实行信息化监控。一旦该节点期满,系统将自动锁定,承办法官不能输入任何信息,督促法官及时开庭、及时合议、及时判决、及时送达。 该院还积极开发使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智能纠错、网上审签和上网信息处理,并嵌入帮助法官计算刑期、赔偿金、利息等数据的裁量辅助工具,以及包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法学论著的法律资源信息,提高了官裁判文书制作、校对和上网公开的效率,节省了大量时间。 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全市两级法院收、结、存案的整体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未结案件,防止出现边清理边积存,避免年底突击结案,确保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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