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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怀念陈海发老师
作者:李晓理   发布时间:2015-12-25 15:48:19


    从报纸上看到陈海发老师不幸去世的消息,心里着实“咯噔”一下,好长时间没有反应过劲儿来。

  陈海发老师生前担任最高法院新闻局副局长,被人誉为中国司法新媒体的“掌舵人”。这样好的人,这样有才华的人,怎么会突然离世,怎么会阴阳两隔。

  在泪眼模糊中,陈老师的印象倒非常地清晰起来。

  初次与陈老师“相识”是通过书信的来往。20年前,他已是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宣传处负责人。因为热爱司法宣传的缘由,总想在中央媒体上露个脸,虽热情高干劲儿大,但上高率低。为了拜师,于是就斗胆的给他寄一篇新闻习作让其修改。素昧平生,信从邮局就发出了就一直惴惴不安起来,心里念叨人家是高级法官,会搭理我这个无名小卒吗?然而忽然有一天接到了陈老师的电话,对我的写的稿件从题目到导语,从结构到剪裁,认真地进行了指点。经过修改完善,我又重新寄给他,他再次修改润色后,介绍发表到了《法制日报》上,实现了我多年盼望已久的上中央大报的愿望。在陈老师的关怀指导下,我由司法新闻宣传的门外汉成为法院系统“小有名气”的笔杆子,并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法制宣传先进个人,还荣立过两次个人三等功。我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凝聚着老师诲人不倦的付出和厚爱。

  后来几年,基层法院的宣传工作从研究室分出,与海发老师的接触渐渐少了,但老师在法院网络建设上又新辟“战场”,而且颇有建树。老师负责运营的“豫法阳光”微博荣获20多个全国性奖项,其中被人民网评为“全国十大政务微博”,被新浪网评为“全国党政机构十大微博”,这一切辉煌的成就,让我好生敬佩。

  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省高院由网络办负责,我所在的法院由研究室负责,这样陈老师作为省高院的网络办主任又成了我的“顶头上司”。以后多次聆听他的指导和教诲,我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也取得了最佳的成绩。

  2013年11月,陈海发老师到最高法院工作后,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和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的创建工作,参与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大力推进全国网络视频庭审直播间建设,为提升人民法院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全面建构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全媒体、立体化信息传播格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正当我为老师的成就备感骄傲的时候,却传来老师故去的噩耗,悲歌当哭,痛如何哉!

  记得2013年秋季的一天,陈海发老师到我院指导工作,晚餐的时候,老师说:再过两年就看不到他了,因为他就要退休了。然而不久,老师很快被最高法院领导“点将”进京,成为最高法院法治新媒体的“操盘手”。

  老师享年59岁。

  这是永远的59岁啊,老师把人生最重要的年华奉献给了祖国的法治宣传事业。

  这是永远的59岁啊,老师还不到退休的年龄,老师也永远不会退休,永远是司法新闻战线上的一名“勇士”……

  陈海发老师,一路走好。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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