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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法院多策并举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8:35


    本网讯(李喜州 夏廷堂)  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力促“老赖”履行法定义务,使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时至11月30日,己办结涉农民工讨薪案件296件,共为农民工讨薪359万元,为农民工缓减免交诉讼费4.15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促进一方平安,保障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诉讼保全,确保顺利执行。对涉农民工工资而申请保全或先予执行的案件,及时审查、办理;对那些应申请保全而因缺乏法律知识没有主动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时法院依职权直接依法对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为调解或执行打下基础。  

    拓宽农民工维权渠道,减轻诉累。对于依法提起诉讼的涉及农民工案件,简化立案审批手续,依法及时受理;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司法救助的,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采取巡回审理,把法庭设在村头、农民工床边,做到快审、快结,方便农民工诉讼。对于涉农民工讨薪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做到当天审理、当天结案,减少农民工诉累。针对农民工普遍法律知识欠缺,在诉讼中处于弱势的情况,该院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大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保护处于弱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营造维权氛围,加普法宣传。通过制作专栏、悬挂横幅标语,联系卡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社区、村落的联系沟通,及时向社会宣传涉农维权资料,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开展专题法律咨询活动,深入社区、工地、厂房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现场咨询,以面对面的形式给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农民工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能力。

    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实现农民工的实体权利。对农民工的执行案件实行特案特办,优先执行,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已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维权案件,要求执行法官在立案当日开始执行,案款到位后立即发放给农民工。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执行,确保兑现农民工合法权益。

    着重源头预防,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及时对企业的不诚信、不规范行为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协助其整改,帮助其建立规范完善的工作制度,实现司法工作与经济活动的良性互动。走访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居住区活动,了解掌握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密切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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