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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中院多措施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5-11-27 11:02:34
本网讯(谢辉) 临近年末,伴随案件呈爆发式增长的现状,涉民生案件也水涨船高。此类案件执行的效果与普通百姓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也极大影响法院办案任务的完成。 在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改意见,新疆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完善便利、快捷的工作机制,促进涉民生案件得以有效执行。 依法穷尽执行措施。按照“四查”要求,查控被执行人存款、房地产、股权、车辆等财产情况,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被执行人可能隐匿财产的住所进行搜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对于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可依法积极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于“老赖”、特殊主体案件、特殊背景案件,要敢于上手段、上措施,办硬案,不受各种压力的干扰,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并及时向申请人兑付执行款物。 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采取司法救助、社会救济以及其他帮扶措施等办法,切实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 建立涉民生执行案件长效机制。地区法院要按照“一性两化”执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涉民生执行案件长效机制,落实优先执行、跟踪履行要求,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使涉民生执行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信访评查机制。阿克苏中级法院执行局成立执行信访案件评查小组,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执行信访案件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法院是否严格依法执行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结果将在全地区通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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