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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有个“老赖”弟弟 兄长代弟还清履行款
发布时间:2015-11-25 09:30:14


    本网讯(陈梦静 梁汝才)  “梁法官,接到法院传票后,我母亲叫我来法院解决我弟弟张某宁的执行案件,现在我愿意代替我弟弟还清这笔借款5950元,请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来领款,并把我弟弟从‘黑名单’中删除吧。”10月23日上午,在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调解室里,张某武态度诚恳地跟执行法官说道。

    “我们发了两次传票到你们家中,没能等来你弟弟张某宁,却等来了你,这点我们还真的有点意外,案件跟你没有直接的关系,你怎么那么自觉就想到帮你弟弟还款呢。”执行法官随心一说。

    “哎,兄弟本是一家亲,我和母亲也不愿意见到弟弟上‘黑名单’,我们一家人一向诚实守信,弟弟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现在大家伙都知道了我弟弟欠钱不还,搞得我们一家人出门都不好意思了呢。”张某武无奈说道。

    据了解,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4年7月,张某宁以偿还个人债务为由向黄某丽借款11500元,到期后其未偿还借款,黄某丽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宁偿还借款本金11500元及利息230元并依法得到法院支持。调解生效后,张某宁偿还了5000元给黄某丽,剩余欠款6730元未予偿还,黄某丽无奈向该院申请执行。

    接收案件后,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向张某宁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查询了张某宁的存款、房产、车辆、国土等情况,但均一无所获,随后法院依法将张某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通过该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出去,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宁发出传票,要求其来法院解决该案件,法院传票没能传来张某宁,却把其兄长张某武给“传”来了。于是有了文章开头兄长代替弟弟还款的一幕。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109人次,“黑名单”发布后,已有38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来法院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另有10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标的总额92万余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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