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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胜:坚持三个三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
作者:许正胜   发布时间:2015-11-24 16:35:0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检务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也必须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充分运用互联网载体,提高公开的实效。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通过把握三大重点,建立三项机制,注重三个结合,着力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把握三大重点,提升公开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为导向,以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检察宣传、检民互动为重点,充分运用互联网载体和手段,不断扩大检务公开的水平和层次。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职务犯罪等热点案件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准确及时。今年以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3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公开法律文书364份。先后开通“射阳检察门户网站”、“射阳检察微博”、“射检之声”微信、射检手机报,今年以来共发布或转发工作动态、检察职能、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各类信息327条,努力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建立网络发言人、网络宣传员、舆情监测员队伍,以“鹤鸣亭”、“射阳论坛”等在本地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站为重点,全面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回应合理诉求,积极开展检民互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三项机制,促进规范公开。强化检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查推进,不断提升“互联网+”大背景下的检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成立院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检务公开纳入部门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对应公开不公开、公开不规范等情形,严格追究责任,提升检察干警对检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出台《互联网+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作出明确界定,为检务公开树立标尺。建立“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机制,明确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的初步审核,政治处负责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案管科负责程序性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的发布。定期召开检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开展交流和培训,提升做好检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案管科定期对全院检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形成专题报告,及时编发督查通报,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注重三个结合,放大公开成效。 将检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相结合,不断放大检务公开工作成效。设立“射检廉内助”微信群,通过纪检监察与干警家属的互动协作,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开展“开门”搞整治,在检察外网、微博、微信平台设立社情民意征集专栏,广泛征求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各界群众代表对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射阳预防职务犯罪QQ群”,将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其中,及时发布预防工作动态,提升预防成效。

  做好互联网背景下的检务公开工作,关键在于思想认识。当前,仍然有极少数干警对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有抵触心理,还存有选择性公开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狠抓司法规范,不断提升新时期检务公开水平,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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