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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彭少勇:不允许任何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
作者:于子茹   发布时间:2015-10-14 09:27:59


10月9日,彭少勇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他让被错当杀人犯的报案者得以昭雪。

  他坚持十年追赃,终于为百姓追回5亿元辛苦钱。

  他饱受病痛折磨,却数十年如一日,在司法战线上坚守公平正义。

  他,就是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

  报案者反被当“杀人犯”,检察官让“刀下留人”

  要说彭少勇最被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当属他去年纠正的一起冤假错案。

  2014年2月18日晚,保定市顺平县北朝阳村村民王玉雷,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男子躺在路上,旁边有血迹,怀疑其死亡,遂拨打“110”报案。随后,顺平县公安局立即赶赴现场。经侦查认定,该男子是北朝阳村村民王伟,疑被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而报案人王玉雷,也因被认定有作案时间,公安机关于同年3月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刑事拘留,并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捕。

  报案人成了作案嫌疑人。

  就在顺平县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报批捕材料和证据依法审查时,却发现了疑点,即王玉雷的询问、讯问笔录共有9次,前5次均为无罪供述,后4次为有罪供述。其中,在后4次有罪供述中,王玉雷对作案工具有斧子、锤子、刨锛三种不同的供述。此外,在对王玉雷进行询问时,检察官发现他的右臂打着石膏,且极力回避伤情。

  鉴于该案存在重大疑点,顺平县检察院随即向保定市检察院做了汇报。

  彭少勇,作为保定市检察院主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接手了这个案子。在听了顺平检察院的汇报后,他仔细审阅卷宗、排查证据、研判案情。

  “王玉雷供述的三种作案工具,都不能与尸体照片显示的‘U’型创口同一认定。”彭少勇说。他当时认为,这个案件存在作案时间不足信、有罪供述不足信和认定有罪不足信“三个不足信”。“案发现场的指纹足迹、作案工具、衣物、现场目击证人等这些证据都没有,不足以认定王玉雷是杀人凶手。”

  而这时,离批捕期限还剩最后两天。捕与不捕,成为彭少勇的两难抉择。

  “如果错误批捕王玉雷,有可能造成另一个冤假错案;如果不批捕,则有可能成为一个悬案,也有可能面临被害人家属上访、网络炒作、犯罪嫌疑人出逃再次作案等风险。”彭少勇如实说出自己当时的顾虑。

  种种压力之下,彭少勇坚持“疑罪从无”。

  “嫌犯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批捕。”彭少勇告诉记者,越是关键时刻,越要审慎用权。随后,彭少勇指导顺平县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同时,为了尽快侦破此案,检察机关启动引导侦查机制。彭少勇带领办案干警研究出9条补充侦查意见,其中第一条便是对现场提取的手套重新进行技术鉴定。

  起初,对手套DNA的鉴定毫无发现,直到沧州市公安局鉴定中心对手套内侧毛绒检测后,发现了另外一个人的DNA。经过比对,认定同村村民王斌有作案嫌疑。归案后,王斌承认自己携带事先准备好的U型槽钢,杀害了被害人王伟。

  2014年7月14日,顺平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捕了真凶王斌,真相终于在彭少勇的坚持下得见天日。

  彭少勇曾说,陷入困境不可怕,毕竟正义终将会战胜邪恶。此时,距离作出不批捕决定已有116个日夜,堆积在他心头的忧虑终于彻底消散。

  33年的职业坚守:不枉不纵 不错不漏

  凭借此案,彭少勇出了“名”。

  认真办好一起案件,不难,难的是将认真的态度渗透至自己的职业生涯。彭少勇做到了。从检33年来,他一直将“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作为自己的工作底线,即便是10年前的案子,只要他经手办过,就一定会负责到底。

  2005年,彭少勇带队查办航空证券保定营业部原经理范建华贪污、挪用公款5.6亿元一案。他组建了“特别侦查队”,先后赴17个省市调查取证,调取证人证言1200余份,书证3万余份,作出审计报告540份。

  “范建华贪污、挪用公款大部分,都用来在全国各地购买了写字楼、住宅和股权。”彭少勇说,“追赃,并不是银行一划账那么简单。追回一笔钱,有时要花上半年、甚至一两年的时间。”

  尽管追缴赃款行动艰难,在2008年,彭少勇仍追回了3.6亿元。

  然而,2008年,彭少勇因为工作调整调离了反贪岗位。随后,有的因为工作需要,有的因为退休,几乎所有办理此案的检察人员也相继离开了反贪局。这让彭少勇揪心。

  “这个案件的案卷资料,叠起来就有3米高。如果换人接手这个案件,光是了解案件就相当费时。”彭少勇道出让他揪心的理由。“而且,这5.6亿的涉案款项,大部分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委托理财资金,涉及保定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把这些钱追回来也是我们的心愿。”

  于是,彭少勇主动申请继续领导该案的追缴工作。

  七年来,他利用周末、节假日和出差办案的时间,跑了十几个省,仅去年就追缴回了几千万元。在采访中,彭少勇告诉记者,到今年年底有望将全部赃款追回。

  十年,他为国家、为人民追回了数亿元,而人生又有几个十年?彭少勇的坚持,令所有同事敬佩。

  谈起彭少勇,几乎所有人都对他“竖起大拇指”,而他则是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保定市院无论分管何种业务,注重细节、用证据说话,一直以来是他工作的准则。

  对此,现任保定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冯国华深有体会。

  时任监所处副处长的冯国华回忆,2012年,监所处收到一个看守所在押人员被殴打而绝食的线索。作为办案的检察人员,冯国华首先想到的是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而彭少勇却对他说,“如果这个人是被公安侦查人员所殴打,为什么举报资料的来源是市公安局?”在彭少勇看来,没有证据,任何情况都是猜测。

  “随后,我们调取了看守所三天的录像,一分钟一分钟地看。经过比对录像,发现是看守所的干警对在押人进行的殴打。”冯国华说。

  “证据就是核心,证据就是法宝,整个办案的过程就是‘办证据’的过程。检察机关办案,没有任何东西比证据更重要。”彭少勇强调说。

  公正,他愿穷尽一生来追求

  善于创新、敢于创新,是有关彭少勇的另外一组形容词。

  用同事的话说,“彭检走到哪里,创新就带到哪里”。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案件办得越多,就越要努力超越‘流水线办案’的工作态度,有的放矢地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理性探讨,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在创新工作方面,彭检对我们的要求是一年要有一个经验在全省推广。”冯国华说。

  正是彭少勇的这种创新意识,让他分管的侦查监督、检务公开、两法衔接、综合治理、民行检察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河北省、乃至全国的最前列。保定市检察院现正施行的《关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工作办法》,就是彭少勇的一个创新之作。

  2013年,刑诉法修改后,监所检察工作有了一个重大的改变,那就是监所检察部门新增执行死刑临场监督职责。看似只是增加了一项监督职能,可对于监所检察来说,短时间内接手这项新工作,是一种不小的挑战。

  “新增的监所检察职能,要么以前是别的部门负责,要么就是新的业务种类。”实践中,如何保障监所检察监督的时候不错杀在押犯,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因为“监所检察官只有在法院通知执行时,才能了解案情。”冯国华解释道。

  为了让监所检察履行好这一监督职能,时任冀中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彭少勇,历时一个多月调研,带领干警草拟了《关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工作办法》(下称《办法》。后经征求意见,对草稿做了17次修改。最后,经过保定市检察院检委会研究一致通过,《办法》正式实行,并被推广到河北全省施行。

  2012年至2013年,彭少勇还带领案管人员,分别到保定24个县、区检察院案管办现场调研,了解案件管理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创立了“三级审查把关”案件受理制度。

  而就是这样一个凡事喜欢亲历亲为的副检察长,却饱受着病痛折磨:肾结石,每半年就要去医院碎一次石;膝盖半月板磨坏,不能攀爬楼梯;低血糖,因工作忙不能按时进餐导致头晕……从检33年来,彭少勇从未因为身体上的病痛耽误工作,“凡是有重大的案件,无论是审讯还是开庭,他都到场,很少中途离开”。

  2015年,授予彭少勇的荣誉纷至沓来:1月,被评为“2014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2月,被评为全国十大“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10月9日,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当问及感受,他说,“荣誉是过去,也是起点。获得这些荣誉后,我更要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更要对得起法律,更要对起老百姓,更要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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