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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和”字当头提高家事纠纷化解率
发布时间:2015-11-20 16:04:17


    本网讯(张燕燕)  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始终坚持以“和”为审判宗旨和审判理念,强化调解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家事案件的调解成效。今年6-10月份,该院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36件,其中调撤84件,调撤率达61.8%。

    根据家事案件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宁明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的调解方法,提高家事纠纷调解率。一是针对个案制作庭前调解“感情经历”记录片,制作“爱的誓言”、“赡(抚)养承诺”等书面协议让双方彼此做出保证,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提高矛盾化解成效;二是发放固定格式化的问卷,深入了解案件矛盾焦点,提高调解针对性;三是建立集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疏导于一体的工作模式,审判服务进一步落到实处。

    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与和好为原则,以“和”为指导思想,以实现家事纠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尽可能地引导和帮助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修补、改善原有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维护原有家庭、婚姻、亲情的稳定,追求一个最终的“和”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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