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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校车翻车事故案开庭
作者:马艳 许新芳   发布时间:2015-11-20 10:22:33


    11月19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西桂平市“5.22”校车翻车事故案在桂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桂平法院协调相关部门邀请了人民陪审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桂平市各幼儿园负责人等近200名各界人士代表旁听庭审,接受校园安全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伟源、李莉玲夫妇在没有取得办园资格的情况下违规经营幼儿园,并购买使用没有校车资格的面包车接送学生,聘用无相应驾照的被告人梁列兴负责开车接送,并安排该园教师被告人蒙丽冰随车管理。期间,刘伟源夫妇对司机、随车人员没有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接送车辆也不及时进行年检维护。

    2015年5月22日7时许,梁列兴驾驶面包车与蒙丽冰接顾某、黄某等24名学童回园上学,行至桂平市大湾镇榄塘村路段时,梁列兴驾车往左前方打方向盘避让道路积水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面包车滑落左侧水塘,导致顾某、黄某二人溺水死亡,刘某等22名学童受伤。经鉴定,梁列兴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列兴、刘伟源、李莉玲、蒙丽冰使用车辆接送儿童上学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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