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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要练就“四气”敢担当
作者:赵增强 发布时间:2015-11-17 09:40:09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这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可见,担当精神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当始终追求的崇高境界。而作为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法官应该做到身负担当,心怀责任,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认真对待每一名当事人,让所办案件中的每一名当事人都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青年法官,我觉得更应该增强自己的这份难能可贵的职业荣誉感,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胸怀大局,勇敢地担当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司法审判事业发展的重任。具体而言,至少要具有“底气、勇气、锐气和正气”,只有练就了这“四气”,才能成为一名有担当敢担当的人民法官。 “底气”,就是要始终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要恪守法治精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这就是法官的“底气”。除此之外,还要树立法治思维,在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在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要提高法治素养,带头崇尚法治、带头依法办事、带头规范执法,不迷信权力,不破坏法治,不逾越规矩,提高从法治层面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守法治底线,敬畏法治对审判权的约束,敬畏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把对法治的坚守转化为严格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养成厉行法治的决心和意志,站稳脚跟、挺直脊梁,敢于抵制诱惑和干扰,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勇气”,就是要有敢于解放思想的血性,勇于打破陈规陋习,突破传统思维,以新观点、新方式“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要独立于社会压力。法官审理案件,必然会涉及到一定的利害关系。因此,法官的工作常常会受到来自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社会力量的干扰。干扰的形式包括限制、影响、诱导、压力、威胁等等。面对这种种干扰,法官应具有无畏的勇气和刚正的品格,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决。对于任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因私废法的行为,身为法官应当积极主动地与之斗争,以维护党的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锐气”,就是要有一种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气势。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纠纷复杂多样,涉诉矛盾冲突尖锐,法官负重前行。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涉及到司法权力配置、触及到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要求我们法官当振奋精神,聚集心中的闯劲、冲劲、韧劲, 内固于心,外化于行,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干事创业,搏击时代大潮。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奋发作为、扑下身子干好本职工作。 “正气”, 就是要忠于法律,秉公执法。在审判工作中,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不在从事的审判活动中做出违反法律以及行业规章规定的行为,保持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和高尚的情操,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引领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同时,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和工作方法的科学性,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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