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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法院龙茗法庭“家事审判”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5-11-06 15:49:00
![]() 图为被告当庭支付抚养费。 本网讯(苏专) 近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龙茗法庭首次采用“家事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不仅原、被告双方“好合好散”,被告还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6万元。 少了威严的审判法台,主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在圆桌前“拉家常”似的聊天,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也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敌对心理,使调解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对此审判方式和结果都很满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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