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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法院赴残疾人家中巡回审判彰显人性司法
发布时间:2015-11-05 15:54:26


    本网讯(罗康)  11月3日,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的法官赶赴白马镇灵山村灵山组村民谢某家中,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被告谢某因交通事故致使视力残疾,因行动不便申请就近开庭,法官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其家中院坝。

    当天下午2点多,法官顶着萧瑟秋风赶到谢某家中。在热心村民的帮助下,“巡回法庭”条幅、便携式国徽、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审判组织及当事人座牌……一个简单而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很快布置起来。

    2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因双方当事人未申请不公开审理,庭审现场布满了前来围观的附近村民。在法官的主持和引导下,原被告双方逐一完成了宣读诉状、答辩、举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

    院坝里的庭审对灵山村的村民来说还是第一次见,但对武隆法院的法官们来说,捧着国徽、拖着巡回审判箱包下乡巡回办案,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武隆县位于渝东南武陵山、大娄山区,辖区面积广大、普遍山高路远、农村人口多,普遍缺乏法律知识,一些群众往来法院参加诉讼较为不便。为解决山区群众“诉讼难”的问题,武隆法院以3个人民法庭为依托,要求对“老弱病残远”等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一律通过巡回审判提供上门诉讼服务。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并尽量促成当庭兑现。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教效果,开庭时还主动邀请周边群众、基层干部、代表委员现场旁听监督,充分实现阳光透明司法,受到山区群众点赞。

    今年来,武隆法院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措施,细化明确了巡回审判工作细则,进一步扩大巡回审判的点、线、面,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等便民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人性化司法服务,绝大部分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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