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一宇 李鑫) 近年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认真学习涉军维权“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的基础之上,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展“三进三抓”,切实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年以来,该院审结涉军案件32起,调撤15件,调撤率达46.88﹪;举办“送法进军营”7次,发放法制宣传册2000余份,召开座谈会6次。
“三进”即:维权宣传与普法教育进军营、进社区、进家庭。一是“送法进军营”。在每年“八一”建军节、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中院院领导带领法官前往驻军部队开展送法活动。二是“联络进社区”。中院利用基层人民法庭贴近社区的优势,在每个基层人民法庭建立涉军维权案件梳理机制,涉军案件一旦立案,中院与基层人民法庭法官共同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军人军属家庭情况,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三是“走访进家庭”。积极开展对军人军属的走访活动,在涉军案件结案后,及时走访当事人,将案件情况向部队和军人军属进行反馈并听取意见建议。
“三抓”即:基层人民法庭抓协调,县法院抓执行,中院抓督导。一是基层人民法庭抓协调。对涉军案件,中院利用基层人民法庭了解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与当地司法所、民调组织、村委会沟通协调,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案件协调解决。二是县法院抓执行。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了涉军维权合议庭,涉军案件执行小组,提高涉军案件执行率,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三是中院抓督导。中院确定了涉军维权案件每月26日前定期汇报制度,两级法院均确定了联系人、固定邮箱、传真,建立台帐,中院涉军维权合议庭对全市涉军案件全程跟踪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