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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顺利执结首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
发布时间:2015-10-26 11:50:52


图为执行活动现场。

    本网讯(廖锐琼 谈一冲)  10月22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政府依据桂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依法对原桂平船厂26户迁出房屋实施强制执行并最终顺利执结。据悉,这是桂平法院审理的首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据了解,郁江西岸堤路园项目是桂平市列入四大工程重点推进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对改善城区拥堵的交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范围内大部分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已完成,但原桂平船厂内仍有二十多户在市政府依法依规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并履行所有法律程序后,仍未按要求自行拆迁。为此,桂平市政府于今年7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桂平法院对该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由行政庭依法对市政府征收船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深入具体研究该决定的法律依据,就征收补偿决定条款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对市政府征收工作的程序进行核查。经法院审查认为,市政府作出的对原船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最后,桂平法院经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审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市政府征收船厂国有土地上房屋,并由市政府组织实施。

    在当天的执行活动中,市政府组织了公安、市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等多名工作人员依法对船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强制拆除。桂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爱健、副院长吴逢仕到达执行现场进行监督,保障拆迁工作在合法合理的程序下有序进行。整个强制执行工作有条不紊,秩序井然。最终,在各单位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桂平原船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顺利拆除,此次强制执行任务落下圆满句号。

    据了解,这是桂平法院历史以来首次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对桂平法院今后处理国有土地相关强制征迁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桂平市城市建设,促进桂平市社会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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