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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哪里我都是法院人
作者:黄章保 发布时间:2015-10-22 10:37:09
古人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言语中透着一丝哀伤,一点惋惜,一份无奈,一份留连。但有这样五个老法官,将他有限的黄昏时光投入到实现法治梦的进程中去,以无私奉献的革命豪情写下了一段感人至深的人生篇章。他们以自己的亲身实践揭示了这样一个豪迈的人生命题:如果夕阳真是无限之好,那么虽近黄昏又何足惧哉! 不久前,在各大媒体上看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五位老法官故事时,心里的震撼让我无以言表,让我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 年过百岁的李文进从放牛娃到省高院副院长、从大上海知青到省高院民事审判庭长的郁青、从剿匪战士到省高院政治部主任的邹世富、从西政首届毕业生到省高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谢方、从民国书记官长的勤杂工到共和国新法官的袁方,他们殊途同归,创造、谱写、见证了共和国法治的发展历史。 李文进离休后,坚持到基层调研政法工作,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过省委书记的批示。郁青离休后,利用自己的法律特长,坚持做社会公益。1995年起,郁青被《云南老年报》聘为法律知识顾问。邹世富离休后,两次被省高院返聘到云南省法官协会和督导组工作,还经过民主选举,担任了法苑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至今,邹世富还一直被小区业主委员会聘为顾问。 谢方退休后,和妻子袁与群一起坚持做法律公益事业,帮助弱势群体诉讼,为大家提供法律援助。袁方退休后,担任了多年的云南高院退休干部一支部副书记、书记,直到80岁才卸任。坚持为弱者呼吁,做法律公益事业,为大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他们,点亮了自己的离、退休生活,谱写了永远的法院人的赞歌。 阅读五老法官感人肺腑的故事,回首我工作23年的工作历程,更坚定了我追随法治梦的信心。我是一名归侨,10岁回国才学习中文。1992年7月,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宾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承担着处理、决断社会各种纷争的责任,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捍卫法制和传播文明。2007年,因组织安排,我被调离法院到县城所在地的金牛镇任镇长,要离开自己从事了15个春秋的法院工作和朝夕相处的同事,心里有诸多的不舍,真的不想离开!但作为一名党员,服从组织安排是原则,我还是带着不舍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后来改任党委书记一职。 我把自己在法院工作多年的经验带到党政工作中,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开展工作。从村民小组抓起,张榜公布集体资金使用、宅基地审批、低保户确定及惠农资金发放等所有村务情况,让村民对本村的事务清楚明白。创造了信访工作“110”模式,强调首问必接、有访必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和办理。特别是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我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强调依法征用,合理补偿,数千亩土地顺利征用完毕,没有引发一起上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在法院工作的经验。2014年初,组织上又安排我回到宾川县人民法院任院长,离开了七年又回来,我知道法院这些年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与我离开时不同了,科技手段已经更多的运用于审判、执行工作中,感觉肩上的压力还是很大的。通过多方考察,结合实际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依靠技术支持,构建执行信息查询、远程指挥平台。同时,配备了两台单兵设备,实现了执行现场远程指挥。 我在镇上工作七年,非常清楚基层党委政府和村民组织在法律服务方面最需要法院做什么。经认真研究,决定在原立案庭的基础上扩大其职能,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庭整改成了窗口式诉讼服务大厅,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置了导诉台,设立了咨询查询、立案审查、收费退费、排期开庭等9个窗口,实现了案件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为构建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把法院的业务部门挂钩到乡镇,负责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诉调对接。鼓励法官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加强与农村基层调解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每周二、周四上班时间由院长、副院长按AB角方式轮流在院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当事人,在全县10个乡镇的综治服务中心和90个村、居委会设置了热线咨询公示牌100块,公布了上班时间院长接待和法官释疑窗口的热线咨询电话,群众拨打热线电话就可以咨询法律问题。 一系列措施的推行,提高了诉讼服务质量和效果,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时,大家一致认为法院真正做到了转作风、办实事。特别是妥善处理了宾川县益民红砖厂163件系列案,帮助力角镇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成功收回一村委会对外承包到期的土地7000多亩,重新完善合同发包后,增加合同经济效益上千万元,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委政府的肯定。 工作岗位可以变换,但对法院的真情永远不会改变,没在身边,真情却永在心里。从五老法官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他们对法治的追求和信仰永不止步。或许,我个人的岗位还会发生变化,但不论走到哪里,五老法官的精神都会激励我与法同行,走到哪里,我永远都是法院人。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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