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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法院:金秋十月法飘香
发布时间:2015-10-19 10:41:34
本网讯(邹家毅) 10月14日晨,秋高气爽,艳阳高挂,正式秋收好时节。田野地头,农夫收割,农妇晾晒,一派繁忙中浸透了浓浓的丰收喜悦。 此刻,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金山小学的大操场上,丹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邹家毅正给学生们作一场题为《从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做起,争当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好公民》的法治宣讲。整个授课过程,同学们井然有序,聚精会神地学习、领悟,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如果说“留守儿童”是一个沉重的话题,那么,“未成年人犯罪”则是一个伤心的课题。该校法制副校长以《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切入点,通过讲述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例,生动地解释了什么是法律责任,什么是道德责任,教育大家从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这两个学生的“法律”做起,引导同学们争当一名有责任、敢担当的好学生、好榜样。 “作为司法者,我们有义务、更有责任为你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方晴空,一片净土。但是,我更多地希望,所有的同学都能成长为这片天空中的一朵云彩,这块土地上的一颗大树,为实现美好中国梦而努力!”整个宣讲活动在主讲人的殷殷寄语中结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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