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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规范对外委托工作提高社会认同度
发布时间:2015-10-10 16:46:46


    本网讯(殷国维 魏兵)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树立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四到位”,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提高社会认同度。

    认识到位。该院充分认识对外委托工作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将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中从审判、执行工作中分离出来,统一归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对外委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外委托工作。

    人员到位。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对外委托办公室,抽调专人专门负责对外委托工作,并逐步将工作人员充实到4人。同时,积极向县编办申请成立司法技术科,从机构上实现审鉴分离。

    机制到位。规范对外委托工作办案流程,制定《对外委托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以及案件交接表、选择专业机构记录表、委托书、材料交接表等程序性文书,切实提高鉴定效率和质量。

    监督到位。坚持机构不直接指定、鉴定费不直接收取、人员不同行、不同吃、不同住“三不”原则,建立隔离机制,确保对外委托工作高效透明。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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