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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贯彻落实五项措施惠及民生
发布时间:2015-10-08 10:52:39
本网讯(张江枢 简小利) 近年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将惠民生作为司法活动的立足点,贯穿于审执程序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对于关乎老百姓生活、生产等切身利益的案件,务必从简、从速,优先办理,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一是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特别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涉案当事人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的案件,优先立案、快审快结。 二是开展“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对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拖欠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执行案件,综合采取悬赏执行、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以及罚款、拘留等多种执行措施,优先执行,执行款到位后优先兑现。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巡回办案、上门调解等方式深入社区、村镇,结合案件审执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广大干警在广场、车站、集市等场所,设立法律咨询点,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法律书籍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民工工资、涉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案件,一律减、免、缓收诉讼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生活困难的信访当事人,简化救助审批手续,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五是开展“送温暖”活动。选派三名干警到贫困村、后进村兼任“第一书记”,为当地组织建设、整村脱贫建议献策。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慰问品,落实帮扶措施,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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