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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开审监理贪污案 60名干部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5-07-28 10:07:14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黄丽丽) 7月24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朝周涉嫌贪污、行贿一案。港北区纪委组织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等单位共60名党员干部前来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30日至2012年7月,从事建设施工和监理工作的被告人吴朝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县承揽建设施工工程期间,伙同中共巴马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邓某(另案处理),采取虚列工程项目的手段套取工程款人民币13.8万元。 2011年5月至2012年底,被告人吴朝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县承揽建设施工工程期间,为了在承揽工程方面得到关照,给予邓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朝周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人民币13.8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朝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共计人民币4.5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朝周一人犯二罪,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受贿数额、是否构成自首等问题以及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展开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庭择日宣判。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旁听人员表示,旁听庭审犹如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党员干部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的教训,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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