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乐法院依托微信小平台演绎“重头戏”
作者:唐新华 发布时间:2015-09-25 13:54:14
图为新乐法院微信截图 河北省新乐市法院紧扣时代脉搏,借助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微时代”传播功能,打造多功能、众角色的“掌上法院”,敞开展示法院形象的“一扇窗”,开辟法治宣传一方“新阵地”,折射阳光司法工作新亮点,成功搭建与公众之间多方位的沟通互动平台,精彩演绎法制宣传的重头戏,成为公众了解法院干警、知晓法院信息的一台“小广播”,实现了“聆听好声音,凝聚正能量,打造微服务”初衷,快速提升微信等自媒体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打造“掌上法院”,开辟宣传新阵地。新乐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专人负责,现设有法院资讯、便民服务、司法公开等三大版块11个子栏目。每日微信播报开设“动态、经验、制度、案例、公告、百科、提醒、普法、文苑、荐读”等十余个栏目。正式开通50天来,已发布消息逾140多条,从文字到图片,从美文到视频,从形式到内容,从题材到风格,每天都有新的尝试,新的亮点,开辟了一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每期固定的“动态”、“经验”、“制度”等版块内容,及时发布反映法院工作动态、好人好事、先进事迹以及经验做法,介绍当前法院正在开展的践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集中执行”、阳光指数提升、“正能量”大讲堂等活动等,增进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二是开设“公告”栏目,搭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近日,该院利用官方微信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冲击力度大等特点,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再亮“利器”,首次在官方微信平台曝光。每期筛选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营造舆论声势,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其无处躲藏,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破解执行难。 三是开设“案例”、“普法”栏目,搭建警示教育“微课堂”。每期都精选诸如《“被离婚”后婚姻关系能否恢复》、《违法占地侵权案件是否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等典型案例;学生开学之际,适时推出《开学第一课,法律保护你》等内容;有选择地播报《中国刑法8处重大修改,这些变化与你有关》、《借钱时弄清这8件事,保证不会吃亏》等法律资讯,以崭新的传播理念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其维权意识。 四是开设“提醒”、“百科”栏目,开启智慧的“快乐源”。该院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诸如《小心!11月1日起这八种行为容易构成犯罪》、《原来工龄这么重要,90%的人都不知道》等事关公众利益的温馨提示,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法律条款,为公众提供法律指南。令人捧腹大笑的“幽默笑话”等生活百科,时不时地幽你一默。“百科”栏目不时为大众阅读奉上一道道“开胃菜”,令案多人少压力下长期超负荷工作的干警们借此“开心果”,缓解紧张情绪,释放工作压力,瞬间回归童真般的快乐。 五是开设“文苑”、“荐读”栏目,为公众提供一道道“精神快餐”。每期转发法院干警撰写的文学原创作品,或精选网络美文,精心配发文字和意境相互辉映的精美图片,推荐大家阅读。此举为一向庄严、肃穆的法院工作主格调增添了一抹暖色,令人在品读美文的同时,感触一丝清新之风拂面而过,在进行“润物细无声”的灵魂启迪的同时,为大众提供汲取知识、陶冶情操的“营养快餐”。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