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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脚法官
作者:张玲 发布时间:2015-09-24 11:18:44
早上八点,因办案需要,庭长和我两人一起驱车前往村里勘察案件现场。这是庭长主办的一个相邻纠纷案,涉及双方当事人相邻房屋之间的屋檐滴水、走廊及排水沟的问题,庭长认为在实地查看现场后,或许能够找到一条互不损害的途径来调解纠纷,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到了村口,经提前通知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到场等候了。一行人前往目的地。房屋之间的走廊即争议地并不便于通行,因原、被告的房屋挨得近,走廊很窄,而且因前天下雨,积了过脚的泥水。看看浑浊的泥水,再看看脚上浅底的布鞋,我踌躇着不知如何落脚。老乡也颇有些不好意思,建议我们在边上干爽的地方监督,而由争议双方的两家人测量现场数据。庭长摆摆手,利落地脱了鞋袜,挽高了裤脚,坦然地踩进了泥水里,还顽童似的跺了几脚。 我便要照着做,庭长制止了我的举动,边接过我手里的皮尺,边对着当事人解释:“她是小姑娘,这水有点冷,就不用她下来了。我是大老爷们,不用顾忌这些,我和你们双方一起测量,由她在边上记录数据,到时候由你们双方核对确认后签字。”老乡们听后不再多说什么,但双方之间剑拔弩张的氛围却缓和了下来,踩着胶鞋配合着庭长勘验现场。我在边上如实地做着记录,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既有羞愧,也有感激。 勘验完现场,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已然不错。我不禁佩服庭长见缝插针调解的功力。一个年纪颇大的当事人核对记录后签了字,拍拍我的肩膀,对我感慨:“小姑娘,你很幸运,有这么个庭长,多跟着他学做人做事,以后会有帮助的。我相信这个案子法院会公正处理。其实我们这个纠纷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邻里之间让一让就可以解决,倒劳烦你们跑这一趟。”我默默地听着,牢牢地记在心里。 回程的路上,我反复地咀嚼着这次经历。衣冠整洁,虽然是一个合格法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的要求,但有时候,光着脚的法官反而更能够贴近群众的心里。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大多时候,群众真正在意的其实不是诉讼的胜败与否,而是办案法官是否愿意与群众同甘共苦,以及是否愿意倾听群众的意见。抓住了这一点,就可以化解很多纠纷。反省自身,却并未做好。 我把自己的体会告诉正在开车的庭长,庭长哈哈地笑道:“不错,有悟性。不过老同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理应照顾小同志,你以后成老同志了也要如此。”我点点头,越发领会老同志传帮带对新同志的特殊意义。 (作者单位: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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